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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池、涂料征收消费税,铅酸电池雪上加霜

2015年1月26日,国家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《关于对电池、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》决定“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;自2016年1月1日起,对铅蓄电池按4%税率征收消费税。”。2016年即将来临,电池行业关于铅酸蓄电池提价10%的消息甚嚣尘上,部分一线品牌已对铅酸电池适当调高了价格,而部分品牌却暂时按兵不动。铅酸蓄电池按4%税率征收消费税,无疑让深处“严冬”和深度“贫血”的铅酸蓄电池更是雪上加霜。

当前,我国资源短缺、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。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,国家就已经明确提出要“扩大征税范围,将高污染、高能耗、高档消费品、奢侈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”。而电池作为大多数人眼中的“高污染”产品,也被纳入到此次消费税征收范围内。我国多地频发雾霾天气,发展清洁能源迫在眉睫,风能、太阳能等新能源强势崛起。但是,由于这些新能源有着难预测、难调度、难控制等特性,也让储能技术发展成为绕不开的话题。而铅酸电池储能技术,无疑是当前技术最成熟、最具性价比的化学储能方式。

从政策内容来看,并非所有电池都被纳入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内。从目前征税的范围看,国家主要是站在环保的角度,对一些有污染的电池征收消费税,而对无汞原电池、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、锂原电池、锂离子蓄电池、太阳能电池、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,这也体现了国家支持环保、推动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新能源电池发展的趋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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